用政府贷款的坏处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公务员有政府贷款的福利,利息4%,所以两年前我就用它买了人生第一间屋子。这是由西马发展商在这边的第一个房屋发展,买屋子的时候就讯问本地销售人员和发展商的律师是否可以用政府贷款,两者都说可以。
当时我念snp有看到要是贷款在14天里没过帐就会被罚利息,以一年10%利息来算,就是说慢多少天除365天乘要过帐的数目再乘10%。 由于这发展商配套是包律师费的,所以我也没聘请自己的律师就问那发展商律师我会不会因为政府贷款慢而中这罚款而她说这只是formality but will not imposed,就是说摆美罢了,不会真正罚的。
过后政府贷款真的慢出钱,在每次收到警告信的时候,我都很担心的联络政府部门和律师楼,律师楼给我西马公司的联络号码。那律师楼讲应该没事可是那西马公司就跟我讲不一样的版本,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都买了,只好每次email政府部门吹快一些。
就这样两年过去了,我收到了罚单,一共4千5百。我再去问律师楼和西马公司,那律师和西马销售经理叫我上诉要求折扣,我也照做了可是一毛也不肯减。虽然我付得起那笔罚款,我心里非常不干心,因为我觉得我被耍猴子一样,当初买的时候讲不会罚,过后却怪我用政府贷款慢所以要我负责。
我已经联络了tribunal pengguna 和tribunal perumahan可是都需要那政府贷款部门配合才能找出到底错在那方,偏偏那政府部门email几次都不回我而且只有在putra jaya才有分行。以前一直念到很多类似案件,没想到自己也成了那倒霉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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